GJB 2855-1997 舰船液压舵机通用规范
ID: |
5D44181955F84E3E88420EDAAE37392B |
文件大小(MB): |
0.73 |
页数: |
14 |
文件格式: |
|
日期: |
2024-7-13 |
购买: |
文本摘录(文本识别可能有误,但文件阅览显示及打印正常,pdf文件可进行文字搜索定位):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军用标准,EL 2030 GJB 2855-97,舰船液压舵机通用规范,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hydraulic,steering gears for warship,1997-05-23 发布1997-12-01 实施,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批准,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军用标准,舰船液压舵机通用规范,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hydraulic,steering gears for warship,GJB 2855-97,1范围,1.1 主题内容,本规范规定了舰船用液压舵机的要求,质量保证规定和交货准备等,1.2 适用范围,本规范适用于水面舰艇和常规潜艇用液压舵机(以下简称舵机),2引用文件,GB 3893 - 83,GB/T 13852-92,GB/T 13853 - 92,GJB 13 - 84,GJB 14.1A-89,GJB14.2-86,GJB 15.2-84,GJB 69 - 85,GJB 150.18-86,GJB 1085-91,CB/T 972 - 94,CB/T 3702 - 95,船舶甲板机械名词、术语,船用液压控制阀技术条件,船用液压泵马达技术条件,舰船电气规范,舰船轮机规范,舰船轮机规范,舰船材料规范,水面舰船,常规动力潜艇,轮机材料,舰用电机基本技术要求,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冲击试验,舰用液压油,海洋船舶液压舵机,船用液压管道连接及安装技术要求,3要求,3.1 单篇规范,产品的个性要求应符合单篇规范的要求。若本规范的要求与单篇规范的要求相抵触,则,应以单篇规范为准,3.2 合格鉴定,按本规范提交的产品应是经鉴定后合格或定型批准的产品,3.3 可靠性,按规定的维护保养条例及正确操作运行,舵机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(MTBF)应不小于,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1997-05-23发布 1997-12-01实施,1,GJB 2855-97,lOOOho,3.4 材料,3.4.1 舵机所采用的材料应符合GJB 14.1A,GJB 14.2和GJB 15.2的有关要求,除经上级,部门批准作为特殊用途外,尽量避免使用脆性材料,3.4.2 舵机的油箱应采用耐蚀材料,3.4.3 舵机用的液压油应符合GJB 1085的规定,3.4.4 舵机用的金属材料、密封材料、表面镀层及涂层应与所接触的工作介质相容,并应适应,规定的工作温度范围及贮存条件,3.4.5 凡与液压油接触的表面和运动件承受摩擦的表面不得镀锌或镉,3.4.6 因使用寿命限制而必须定期更换的密封件,应在使用说明书中明确标明使用期限,并,应提供适量的备件,3.5 设计,3.5.1 舵机应能将舵转至或保持在左右或上下满舵之间任意角度上,3.5.2 水面舰船应设有两套操舵装置,一套为主操舵装置,另一套为辅助(应急)操舵装置,无法设置辅助操舵装置时,舵机的主操舵装置应设置两套相同的动力装置(快艇除外),还应设,置两套重要管系,以使两套动力装置既能单独工作又能同时使用,3.5.3 公称力矩大于6.3kNm的主操舵装置应为妣驱动,3.5.4 以设计压力计算主操舵装置各零件强度时,其组合应力应不超过材料常温下屈服限的,40% 0,3.5.5 电机堵转或安全阀跳开时,主操舵装置组合应力应不超过材料常温下屈服限的80%,3.5.6 当电机堵转或安全阀跳开时,主操舵装置的舵柄连杆的稳定性安全系数应不小于2,3.5.7 主操舵装置无论采用何种型式,当除舵柄等公用部位外的任何部分出现单项故障而丧,失操舵能力时,应能尽快恢复其能力。主操舵装置的转舵油缸当其中一个油缸损坏时,舵机一,般仍能工作,3.5.8 操舵装置的所有部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可靠的结构,对任何不是双套配置的重要部,件的适用性必须特别考虑,3.5.9 操舵装置应准确地将舵转到所需位置。当用舵轮操舵时,机械舵角指示器测得的舵角,与操舵轮角度指示器所指示的角度误差为土 fo,3.5.10 主、辅助操舵装置的动力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:,a.在未转换阀门或开关的情况下,当动力源发生故障后又重新恢复输送时,应能立即恢复,对舵的控制;,b.能从驾驶室使其投入工作;,c.任一套操舵装置的动力源发生故障时,应发出声光报警,3.5.11 能被隔断的液压系统的任何部分,以及由于动力源或外力的作用能产生压力的任何,部分均应设置安全阀。安全阀应调整在不大于设计压力时开启。安全阀的通径,应能防止压,力升高到超过设计压力,3.5.12 人力辅助操舵装置的操舵手轮或手柄上的操纵力一般宜不大于160N,最大应不超过,GJB 2855-97,300N,手轮或手柄的线速度应不大于lm/s,3.5.13 舵机在保证足够强度和能力的前提下应尽可能轻巧。所有零件的设计应能防止振动,引起的失调和断裂,3.5.14 常规潜艇液压舵机的设计还应符合如下的要求:,a.方向舵装置、幅升降舵装置应各设有两套操舵装置,一套为主操舵装置,另一套为应急,操舵装置,阳升降舵装置允许只设一套主操舵装置;,b.主、应急操舵装置均应动力驱动;,c.指挥舱、桥楼应设有电动舵角指示器,其指示舵叶位置的误差应符合GJB 13中14.2.6,条的规定,3.5.15 舵机应对主要零件的主要结构、公共底座、地脚螺栓与基脚进行抗冲击校核,校核的,方法是假定在零部件的重心上分别向垂向、横向、纵向各作用一冲击设计负载,在该负载作用,下产生的折算应力(不计工作负载,也不考虑三个方向相互的影响)不超过许用值,3.5.16 冲击设计负载用下式计算:,F = smg,式中:F一冲击设计负载,N;,……
……